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分,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实行同一办公地点,级别为正局级。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执行党中央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决策安排和市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执行职责时,坚持并强化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分。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实行同一办公地点,级别为正局级。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执行党中央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决策安排和市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执行职责时,坚持并强化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北京市民政局联系电话为65868811。
1、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相关民政政策和起草规范性文件,并执行实施;
2、制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整合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依无靠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制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整合开展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8、整合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执行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执行上级相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11、组织制定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管理工作;
12、制定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指导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和无主管单位。
《民政局组织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局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召集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优抚工作处、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专项事务处、社会团体管理处和计划财务中心为成员。
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协调和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