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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律援助服务免费提供?详解四川省招投标信息平台

四川省招标平台介绍

四川省招标平台隶属于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网络,为四川地区各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信息的发布提供专业工程招投标的场所和服务的专业网站。四川招标平台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的秩序。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网络概况: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总站始建于1992年。设有办公室、市场稽查科、招标监管科,负责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和四川省招投标代理机构认定及管理工作。

为规范四川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制定相关工程招投标内容,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六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其中罚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以欺诈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五条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 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三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条 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四十一条 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由上级资质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第四十二条 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网络网站:

四川省招标平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兴巷15号20楼

四川省招标平台联系方式:028-86522337

四川省招标平台邮编:6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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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监局网站

黄小祥副省长

在2007年四川省中小企业

融资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一、省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以来,四川银监局、省中小企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团结协作,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四川银监局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进行创新,着力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四川银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体制、流程、产品、担保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六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胆进行监管创新,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是不断完善银行业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切实解决银行机构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四川银监局先后制定和印发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措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关于建立小企业贷款首谈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消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中小企业工作的顾虑,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为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和产品,强化“六项机制”的建设。四川银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特点,不断优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大力开发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新业务和新产品,并着力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努力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以及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

一是主动促进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和产品,加强“六项机制”的构建。四川银监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急、频、短”的融资需求特点,持续优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大力研发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新业务和新产品,并着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市场规则和商业化运营模式,努力构建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以及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

二是深入基层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监管导向,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四川银监局深入基层,到一线了解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难题,主动与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进行交流,争取各方面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帮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1100户四川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和金融服务满意度、认知度问卷调查和500户中小企业信贷客户经理问卷调查两项快速调查,深入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症结。目前已有资阳、遂宁等10多个市(州)开展了融资推介和项目对接工作,为银企搭建了沟通桥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总结出存在的“十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破解该难题的“十大策略”。

三是积极构建监管正向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监管创新。四川银监局积极开展监管创新,加大正向激励机制建设,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授信专营机构,将市场准入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对中小企业授信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在网点布局和业务准入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极大地推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是切实加强经验交流,促进信息共享。四川银监局整理和编写了浙江台州等6家城市商业银行介绍的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基本经验,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和借鉴。积极组织汇编《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宣传手册》,免费赠送给中小企业,增进银企之间的沟通。

五是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发挥监管合力。四川银监局密切配合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共同推进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主动配合省中小企业局推动会员制担保公司试点工作;联合省中小企业局、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业务合作情况调研,切实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与省中小企业局及遂宁市、宜宾市政府联合开展“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与资阳市政府联合召开金融安全示范区总结会议,研究中小企业贷款“五方联动”新机制等。

(二)省中小企业局积极构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努力完善全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省中小企业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按照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全省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一是积极构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2005年省中小企业局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组建了担保联盟;2006年又整合担保、投资中介机构资源,成立了四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通过这些担保平台的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近5亿元。同时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咨询,发挥了融资桥梁作用。

二是大力推广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为完善“一体两翼多层”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省中小企业局借鉴其他省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发展我省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2007年,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银监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全省会员制担保机构的通知》,全省会员制担保机构陆续成立,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积极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省中小企业局从抓企业的融资、生产经营、信息、培训等多方面扶持和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成长。组织召开了“四川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暨融资担保项目对接会”,组织中小企业与金融、担保机构进行现场交流合作,使一批成长型企业获得了信贷支持。2005—2006年共培育出275家成长型中小企业,2007年又将评选培育出百余家成长型企业。

四是打造中小企业诚信环境,全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省中小企业局成立了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搭建了信用服务平台,实施全省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目前在成都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切实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到基层活动。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省中小企业局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与四川银监局共同开展“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先后组织多家省级担保机构和省级银行机构到乐山市、遂宁市和宜宾市,与当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项活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担保机构已对40多家企业近7亿元的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在刚刚结束的宜宾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中,企业、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三方共达成了64亿元的贷款意向,有力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是大力促进银担合作,共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推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机构风险放大倍数也有所提高,银行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办、四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推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三)省发改委、省财务办、四川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紧密围绕各自职责,主动积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财务办、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机构积极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主动积极投入大量工作,共同营造中小企业融资的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进展。特别是四川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主力军,积极进行机制、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争取总行的支持,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07年6月底,四川省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授信户数178518户,较年初增加了9565户;中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3123.1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337.30亿元,增长12.11%。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347.6亿元,较年初增加272.09亿元,增长13.11%;中小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重26.74%,较年初增加0.55个百分点。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的双重作用下,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渠道、繁荣城乡经济、推动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持银行稳健、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末,我省中小企业已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全省GDP的40%、入库税金的50%、出口总额的51%、城乡就业的75%都来自中小企业。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258.7亿元,同比增长24.3%;实现利税总额272.9亿元,增长24.7%;出口交货值51.1亿元,增长30.1%。中小企业凭借灵活的运营机制和对市场灵敏的嗅觉,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主力。

二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新增就业15万人,同比增长9%,为城镇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际支付工资总额197.6亿元,同比增长13.4%,已成为解决农民就业、稳定农民增收和繁荣城乡经济的重要途径。

三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信息咨询及现代物流等领域,中小企业创新都十分活跃,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的生力军。部分地区中小企业的集聚发展大力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四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过程中,银行业机构必将搜集企业信用、经营管理状况等信息,同时也将催生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和违约惩戒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诚信意识的提高,从而大力推进社会整体信用体系的完善。

五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客户直接融资比例将逐渐提高,“脱媒”融资现象将加速出现,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银行未来主要的客户资源和盈利增长点。因此,积极拓展优质中小企业,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是改善银行资产结构、盈利模式,提升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支持作用。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共同消除当前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的体制和政策性障碍。

(三)切实增强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各家银行业机构要紧密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经营管理理念、信贷管理模式、贷款审批流程和信贷产品。要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和简化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审批程序,实行差别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以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短、频、急”的特点;大力加快产品创新,根据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和贷款需求特点,积极开办可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创业贷款服务等新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新品种;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中小企业授信工作问责及尽职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财产质押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共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增强对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努力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要积极增强“三个意识”,主动增进银企之间的互信和了解,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要增强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是企业生命”的观念,为担保和银行机构提供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要主动接受出资银行、担保机构以及社会方面的监督,积极主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要增强金融意识,主动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知识,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与银行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伙伴关系。

(四)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全面素质和市场竞争实力。中小企业需积极强化“三方面意识”,主动促进银企间互信与理解,增强自身全面素质和市场竞争力。需强化诚信理念,坚定“诚信为企之魂”的观念,向担保及银行机构提供真实经营及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出资银行、担保机构及社会监督,积极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需强化金融理念,主动学习金融法规及业务知识,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协调,与银行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需强化竞争创新理念,努力提升自身竞争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内在发展动力,争取达到银行信贷准入标准,不断推出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大力倡导监管创新。各金融监管部门需大力推动监管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营造有利环境。实施正向激励机制,运用监管手段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将市场准入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紧密结合,对表现优异的融资机构给予鼓励和优惠政策。切实转变金融创新监管理念,由规制性监管逐步转向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方式,给予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更多自主性和灵活性,建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良好的互信关系。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服务,增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力度,提供有力监管支持。切实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定期联系与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共同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六)大力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实践证明,融资渠道的多层次化有助于缓解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采取措施加强对部分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积极推进部分优质及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创新多种融资工具,推广债券和票据融资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创业资金,完善创业投资机制,从政策、中介服务、人才和科技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有效缓解目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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