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构建合同争议,感谢各位的热心协助,深感感激
关于您提到的网站构建合同的争议属性,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争议,与商品销售合同相异,此类合同缺乏统一的标准规格及检验标准,具有极高的定制性。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1.详细阐述甲方购买该服务所追求的目标、2.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与验收标准,以及服务进度和交付方式,3.规定付款方式,以及乙方需要提供的协助具体规定,4.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进行具体约定,以及违约和合同争议的处理。若上述内容在服务合同中未得到完整描述和规定,很容易产生您所描述的此类纠纷和争议。若要求乙方或其关联第三方修正网站内容是为了实现服务合同中明确要求的内容(或显而易见的要求),这当然是您的合理诉求。否则,若因网站内容的变更导致合同变更,增加乙方的工作量或难度,乙方有权调整合同,增加服务费用。
至于合同修改是否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除非您能证明乙方存在胁迫或人身威胁,或存在重大误解,否则很难支持乙方违法。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合同,只要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均具有法律效力。
若乙方推迟提交网站文档,若是由于乙方工作拖延或安排不当,责任在乙方;若是因为您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配合义务而导致的延误,责任则在您。
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您在预付80%款项的情况下,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进度。若甲方违反合同,则涉嫌违规。
建议您尝试与乙方积极沟通,尽量减少损失,最大程度实现网站建设的目标。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合同保护意识,更详细地描述和加入保护条款,付款可采取按合同进度付款的方式,例如预付30%并根据工作进度验收,依次类推,这样将更有利于实现服务合同的目标。
网站构建合同争议,起诉网站承建方
个人不明白为何要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另外想说的是,此类纠纷要么彻底解决,要么就不解决,金额过于琐碎。
可以先拨打12315或联系工商局,看看是否能解决问题。
如果合同条款写得更为详细,收回网站建设费用应该不成问题,也无需打官司,工商局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是从事网站建设的,通常网络公司出具的合同大部分都很不规范,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的尺度,基本上是难以诉讼的!像您提到的“合同约定甲方确定首页设计风格后乙方20个工作日内完工”这一条款就很难诉讼,因为首页设计风格至今未确定!另外,关于赔偿损失,若合同中未注明,可能很难得到赔偿!若不怕麻烦,打官司是可行的,但要做好充分准备。
收回原款和获得赔偿都是可能的,因为双方有合同作为依据。
在律师方面,建议您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与这类公司打官司应该较为容易,因为他们更怕麻烦!哈哈